【轉知】107學年度(含上、下學期)赴國內校際合作大學學期交換,開始受理申請
107學年度本校學生申請赴泛太平洋聯盟大學系統(台東大學、宜蘭大學、佛光大學及慈濟大學)及國立清華大學交換學生開始受理。 一、依據本校「國內交換生實施要點」辦理。 二、全校選送各校際合作學校之大學部及研究所交換生,每學期以5名為限。 三、欲申請交換者,請備妥以下文件: (一)本校學生申請「國內泛太平洋聯盟大學系統交換生」或「國立清華大學交換生」基本資料表。 (二)學習計畫(不限格式,以不超過3頁A4為原則)。 (三)歷年成績單(正本)。 (四)推薦信一封(推薦信不限本校教師)。 (五)監護人同意書(碩博生免附)。 (六)其他助審資料(無則免附) 。 四、107學年度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,截止日期為107年4月11日(星期三)17時前,請於截止期限前送件至管財班辦公室A309室,逾期則不受理。 五、相關問題請洽國內校際交換生業務聯絡人:註冊組陳慧鳳小姐(#211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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