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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務公告】106學年度本校生申請國內校際交換生

即日起受理106學年度本校生申請赴「國立清華大學」及「國內泛太平洋聯盟大學系統」交換學生,歡迎同學們踴躍申請。

一、依據本校「國內交換生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全校選送各校際合作學校之大學部及研究所交換生,每學期以5名為限。

三、欲申請交換者,請備妥以下文件:

(一)本校學生申請「國內泛太平洋聯盟大學系統交換生」或「國立清華大學交換生」基本資料表。

(二)學習計畫(不限格式,以不超過3頁A4為原則)。

(三)歷年成績單(正本)。

(四)推薦信一封(推薦信不限本校教師)。

(五)監護人同意書(碩博生免附)。

(六)其他助審資料(無則免附)。

四、106學年度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,截止日期為106年4月13日(星期四)中午12時前需送交管財班辦公室,逾期則不受理。

五、國內校際交換生聯絡人:教務處註冊組陳慧鳳秘書;分機:2115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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